问题 | 哪些房屋不能过户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过户的房屋包括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未经产权人同意出售、被查封、未解除抵押、因违法建设被冻结和正在出租的房屋。房地产的产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登记后方有效,未经登记不起作用。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办法。 法律分析 不能过户的房屋如下: 1、卖方不能提供房产证; 2、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3、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4、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5、因违法建设被冻结; 6、正在出租的房屋。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有效;未经登记不起作用,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办法。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是一项涉及到大量法律程序和资金交易的复杂过程。在进行房屋过户前,您需要了解一些注意事项,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首先,您需要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清晰明确。其次,您需要了解相关税费和手续费用,以免在过户过程中出现意外费用。最后,您需要在过户前与卖方进行详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过户流程包括签署合同、进行产权过户登记、缴纳税费等多个步骤。如果您不熟悉这些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的帮助,以确保房屋过户的顺利完成。 结语 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产权清晰、税费和手续费用、与卖方协商等事项。不能过户的房屋包括无法提供房产证、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被查封、未解除抵押、违法建设被冻结、正在出租的房屋。房地产登记依法登记后有效,未登记不起作用。过户流程包括签署合同、产权过户登记、缴纳税费等步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帮助,确保过户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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