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工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 1、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 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 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 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2022年民法典中加工承揽合同如何结算 加工承揽合同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结算: 1、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有约定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2、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结算方式的,可以达到补充协议,按照共同意愿约定结算方式。 3、当事人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结算。 问:承揽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承揽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信息; 2、承揽的标的; 3、数量; 4、质量; 5、报酬; 6、承揽方式; 7、材料的提供; 8、履行期限; 9、验收标准和方法。 加工承揽属于买卖合同吗 加工承揽并不属于买卖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标的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该内容由 朱盛宝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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