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困难党员一般补助多少 |
释义 | 对于生活困难的党员,我国国务院一般对其进行补助的数额为七百元左右。根据我国《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7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1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第八条 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7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6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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