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首先,在法律规定层面,并没有优先承租权这项权利。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优先承租权是指什么呢它往往是基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能对抗已经实际承租的善意第三人。如果出租人未在合同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通知原承租人续租,就将房屋另行出租给他人了,原承租人就要分析新的承租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如果他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他的租赁合同侵害到了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了,那么应该说新的承租合同是有效的,原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损失等相应违约责任了。 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是如何去规定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此外,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的期限为不定期。 优先承租权属于承租人的法定权利吗 优先承租权不是法定权利,优先购买权才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所谓优先承租权,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于优先承租权并没有规定。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承租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3、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或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规定有四种情形,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不予支持的。这四种情况就是: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规则确定的原则。因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所生的优先权,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而生,物权优先于债权,自然得出这个结论。这在理论上叫做优先购买权的竞合或者竞存,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2、房屋卖给出租人的近亲属出租人如果将租赁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基于近亲属的亲情关系,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对承租人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承租人在15日内没有明确表示愿意购买的,就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此,当然不得再主张优先购买权。15日是个不变期限,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必须在15日内表示态度,没有明确表示的,就视为放弃权利。4、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如果购买租赁房屋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且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就构成善意取得。第三人出于善意对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知情,就是善意,构成善意取得,就即时取得所有权。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