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强化党的领导监督、强化上级监督、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强化互相制约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强化智能监督这“六大监督”,着力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痛点,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