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了商调函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
释义 | 开了商调函过了有效期怎么办?如果您的商调函到期了,档案还没办理完毕的话,可以要求重新再开具一张新的商调函。商调函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地区、部门或国有单位之间为了人才流动而互致的公文。商调函一般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异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主要作用是随着个人工作的变动,将个人档案转到外省或外地(市)工作地。只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才有资格出具商调函。商调函是有期限的,有的一个月,有的三个月,有的半年或者一年。一般情况下,商调函里面会注明具体日期和最后期限,只不过不同地区的人事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合适的时间期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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