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半年内去工商所工商局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