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几种形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一、报道时事新闻侵犯肖像权吗 为报道时事新闻不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为了行使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而拍摄和使用他人的肖像。比如,拍摄不法分子正在破坏公共财物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照片,并予以发表,这就属于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不存在侵害肖像权问题。 二、法人有肖像权吗? 法人不具有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