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
释义 |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落实工伤待遇的流程和权益保障。受伤职工或其亲属可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仍需支付工伤待遇和费用。如有异议,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绝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必须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作出且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后,受伤职工或其亲属才可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落实工伤待遇(:1、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不能免除其责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和费用。2、受伤职工对用人单位落实工伤待遇有异议(包括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各项费用),受伤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各项费用。 拓展延伸 泰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泰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泰安市境内的各类工伤案件,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等。相关程序主要包括工伤事故报告、鉴定申请、鉴定程序、鉴定结果通知和赔偿申请等。具体而言,当发生工伤事故时,雇主或劳动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然后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程序一般包括鉴定委托、鉴定材料提交、鉴定机构评估、鉴定结论形成等环节。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相关部门将通知雇主和劳动者,并提供赔偿申请的指导和支持。总之,泰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广泛,相关程序严格,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 结语 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伤职工可以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或未落实工伤待遇,受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公正裁决。对于泰安市的工伤案件,适用范围广泛,程序严格,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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