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备案登记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商品房备案登记的法律规定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上述条款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登记备案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预购人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保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二、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在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而且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房屋网签备案基本流程 (一)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应符合及时、准确、全覆盖的原则,遵循先房屋网签备案再登记的基本要求。 (二)房屋网签备案基本流程包括: 1、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用户注册; 2、提交房屋网签备案所需资料; 3、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交易条件; 4、网上录入房屋交易合同; 5、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依据上述基本流程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房屋网签备案程序。 (三)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明确可变更和注销的情形,规定相应的变更、注销程序和时限,防止利用房屋网签备案恶意占用房源。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了,正规情况下,就算是购买二手房都得进行网签,因为网签备案就是为了防止发生那些不必要的房屋买卖纠纷,类似于炒房或一房多卖。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没有网签备案这个环节,这套房子肯定是有问题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