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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务农属于农林牧渔类么
释义
    务农包括农、林、牧、渔及其周边相关的类型农业生产,如:个体业主,工人等等,口头语言也叫农民。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田间管理、作物收获等一线工作内容的群体,不包含粮食加工、深加工环节的那一部分。
    “务工”和“务农”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劳动方式,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对象不同
    务工是指到城市或其他地方去工作赚钱,通常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或支持家庭经济。劳动力主要是针对城市的工商企业、服务业的需要,比如工厂、超市、餐厅、物流等行业。
    而务农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通常是因为生活和工作环境都在农村。劳动力主要是针对农业生产需要,比如种植作物、养殖动物、打理农田等。
    2。工作方式不同
    务工通常需要在城市工作,因此需要有一定的技能和资格才能胜任特定的职业,需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要遵守城市的礼仪和规范,保持职业形象。工作地点通常在城市,需要在城市里租房或住宿,需要应对城市生活的各种挑战,比如交通、环境、沟通等。
    而务农通常是在农村进行,劳动力需要对农业生产有基础知识和技能,比如耕种技术、养殖知识和管理经验等等。工作环境相对单纯,需要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和安排工作,比如天气、季节、作物种类等等。
    3。收入和获得感不同
    在城市中务工的人员通常能够获得相对稳定、多样化的收入来源,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职业提升空间。并且在城市里,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相对便利,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和事物,更容易获得成就感和社交机会,对个人提高和成长有更大的帮助。
    在农村中务农的人员通常更难以获得高额稳定的收入,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但是,农业生产对于社会和经济的重要性非常高,农村劳动力也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技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值,获得一种成就感和荣誉感。并且在农村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相对单纯,可以保持简单自然的生活方式,更容易获得家庭和社区的融入感和归属感,对人们的内心满足感也有着很大的帮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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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