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彩礼不带回男方家是合理的。根据传统,彩礼一般是男女双方家庭确定缔结姻亲关系,也就是俗称订婚的时候用现金或者银行卡给与女方。但是彩礼是否要带回男方家,法律并没有做强制性规章,具体还是要看男女双方家庭协商的结果。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些,就要根据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章,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