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的房子给了孩子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是不能进行要回。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一、离婚协议有诉讼时效吗 如果是一方对于离婚协议内容后悔,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离婚之后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办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即时间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并且需要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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