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吗 |
释义 | 保证合同是一种担保之债,属于比较典型的诺成性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合同成立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呀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 1.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仓储合同为有偿、保管合同为无偿或有偿; 3.仓储人身份特定,保管人无需具有特定身份。 三、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行为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行为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借款合同就是一种实践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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