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积极分子转成预备党员步骤如下: 1、个人申请。 2、党支部经过筛选,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3、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4、在拿到党校结业证一年以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需要找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6、支部审查,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7、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要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还要将名单公示。 8、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了解情况,进行认真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10、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