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户口可以不迁吗 |
释义 | 办结婚证可以不迁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可以凭其他证件申报迁入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而迁往城市需要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办结婚证可以不迁户口。 结婚登记材料如下: 1.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大家需要提前去把单身证明和两者之间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带到民政局。 3.提交2寸近期两人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提前拍好,也可以现场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结婚后是否可以选择户口不迁移? 结婚后是否可以选择户口不迁移,答案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而定。在某些地方,结婚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地或共同选择的居住地。然而,在其他地方,可能允许夫妻双方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和政策。因此,建议您在结婚后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建议,以便您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决策。请注意,户口迁移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行政程序的问题,因此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非常重要。 结语 办理婚姻登记无需迁户口。结婚所需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单身证明及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同时提交近期两人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迁移需在到达迁入地后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凭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可凭相应证明办理迁入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常住地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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