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想防卫能构成犯罪吗 |
释义 | 假想防卫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一、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来说: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2、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 二、哪些情况会被判防卫过当?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它是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也是构成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才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三)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 (四)防卫出于防卫的认识与防卫的目的。防卫须出于防卫认识与目的是防卫过当成立的条件之一。 (五)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 三、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什么?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10、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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