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退税的条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其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