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口头私了可以保留私了时的赔偿记录或者相关的录音录像等作为证据。口头私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形式的合同,当其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地方也已经接受的,其之间的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