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集体户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非直接用工单位可设立集体户,条件包括:1、公民在单位工作、生活或进行人事代理且彼此无家庭关系;2、单位拥有或使用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权利;3、具备法定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等;4、人数达到10人以上;5、有专(兼)职户口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 法律分析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市场等非直接用工单位,可设立集体户。 1、在上述单位工作、生活或进行人事代理且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公民; 2、其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为本单位所有; 3、有法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等; 4、人数达到10人以上; 5、有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的专(兼)职户口协管员。 拓展延伸 太原集体户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什么? 太原集体户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相关规定,设立太原集体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符合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目的,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其次,设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章程和管理办法,进行户籍登记,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相关证照。此外,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和报告。太原集体户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设立和运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正常经营。 结语 太原集体户的设立和运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包括具备土地使用权、合法组织机构、明确管理制度等条件。设立程序包括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章程、户籍登记、相关部门批准等步骤。此外,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进行年度审计和报告。确保太原集体户的合法性和正常经营是其设立和运行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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