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结婚要求准备的东西 |
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居民户口薄;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相关材料;4、红色背景近期的两寸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取。满足结婚条件需要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携带上述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对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可以准予登记,领取结婚证。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九块钱。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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