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失火罪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在山东省行为人失手造成火灾,应追诉情形: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过火面积多少承担法律责任 过火面积是指被火烧过的面积,不论火烧程度怎么样都属于受害面积,但是它不是等同于真正造成实际损失的“成灾面积”。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2公顷(ha)=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4公顷(ha)=60亩)以上的,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 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二、火灾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火灾立案的标准: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烧毁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等基本生活资料; 4、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 5、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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