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不在时能否签租房合同 |
释义 | 租房签合同房东本人不在可不可以签需要视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房东不在不能代签。但在取得授权委托或代签人追认的情况下,可以代签。代签人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权限内代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房产证明、房租费用承担、付款方式、转租约定、维修责任等。作为承租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 法律分析 租房签合同房东本人不在可不可以签需要视情况而定: 1、通常情况下,租房合同房东不在不能代签。 2、租房合同房东不在,在取得授权委托或者被代签人追认的情况下,可以代签。根据法律规定,代签人在房东授予的代理权限内,以房东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对房东发生效力。但是授委托权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等。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 合同里需要签订的内容有: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结语 租房签合同时,房东不在是否可以代签,视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房东不在时不能代签。但如果取得授权委托或被代签人追认,可以代签。代签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授权事项和权限。房屋租赁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承租人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应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明确租金、租赁期限、付款方式,并要求提供租金收据。还需约定转租、提前终止合同和房屋维修等事项,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入住前应检查屋内设施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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