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关保险信息,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合同的信息。如果保险人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的信息,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条款和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合同的信息,保险人应当及时、真实地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保险合同; (二)故意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 (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保险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以欺诈手段订立保险合同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五)违反有关江苏老年保险、特定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定期寿险保险金给付的规定,不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故意拖延给付时间; (六)其他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人不提供有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协议或者合同等信息,致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该信息的,一般认定为保险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侵权过错,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