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会被拘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孕妇如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是不会被行政拘留的,但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换个角度说,如果女子在怀孕期间违反治安管理法,虽依法应受拘留处罚,但因其怀孕的特殊情形,法律规定不对其执行拘留的处罚。这一规定正是立法者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所制定。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孕妇一般的违法行为或者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情况下,对孕妇并不是说会拘留的时间短于其他正常人犯罪,而是根本就不会具体的去执行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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