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公司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决定了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故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有效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公司有效吗 这里的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人。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