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应诉如何办? |
释义 | 离婚官司的主旨是: 一、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应诉不会影响案件审理程序,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提交书面意见或公证,避免出庭。 二、离婚官司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具体情况根据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而定。 三、离婚起诉所需材料包括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孩子证件、共同财产清单和感情破裂证据。无论在长沙还是其他地区,都可选择起诉方式离婚。 法律分析 一、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应诉如何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 因此,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不应诉的,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起诉离婚的一方只要按照法院的通知,及时参加诉讼就可以了。而且因为另一方放弃了自己的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的审判结果对起诉一方非常有利。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已经失联,那么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发起起诉的,但是由于对方存在着失联的情况,那么很有可能是不会应诉的,因此当事人可以等到对方失联到一定的时间,就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这时候当事人拿着失踪的有关证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效率就会很高。 二、离婚官司要打多久? 1、离婚官司能会打三个月、也有可能会打六个月。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不管是在长沙,还是在其他地区,都是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离婚的,至于在长沙 结语 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起诉对方不应诉,根据相关规定,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没有出庭,也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将按缺席处理。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只需按法院通知及时参加诉讼,即可继续审理案件。另一方不应诉将放弃举证和质证权利,对起诉方有利。离婚官司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具体取决于案件类型和特殊情况。在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件、子女证件、共同财产清单和感情破裂证据等。无论在长沙还是其他地区,都可以选择起诉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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