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受害人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
释义 |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我国相关法律基本上排斥了间接受害人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有在直接受害人已经死亡而无法作为法律主体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才规定间接受害人享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间接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其可以主张的情形有两种:一种为自然人最重要的权利生命权被侵害;另一种为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害。对于第二种情形,也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适用。 另外,《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的赔偿? (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三)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四)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可以是单纯的民事诉讼,即人交通事故引起的身损害赔偿案件,也可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均属于侵权范畴。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肇事者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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