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不让老人探望孩子的行为并不违法,原则上老人没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男方不让行使探视权怎么办 男方不给女方探视权,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要求更改抚养权。 抚养人想将孩子户口迁入而对方不让迁的,抚养人可以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持判决书到户籍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吗 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的。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内容,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