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补助金二次申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失业补助金的二次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什么?。原则上来说,失业补助金一年只能领取一次,一次最长可以领取六个月的补助金;第二年再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但距离上次领取至少要间隔一年以上,同样最多只能领伍喊取六个月。 失业之后可以领取到的待遇有两种,一种是失业保险金,另外一种则是失业补空茄助金;两者是需要优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领取完足够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仍然没有工作的,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材料如下: 1、失业人员身份证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社会保障卡;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次领取失业补助金与第一次申领的方式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来申请领取: 1、官网线上渠道申领: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是当地的官网社保app,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失业待遇申领的相关内容填写,之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即可。 2、第三方平台申领:在支付宝以及微信这种第三方平台的电子社保卡页面也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前提是已经在平台完成了实名认证。 3、线下申领:无法直接通过线上渠道申领的,还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二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失业补助金本身就是我国针对失业人群进行的一种生活补助,原则上也是希望有苦难的人群能够通过这些补助金获得一定的生活保护的;所以只要是在符合条件是什么?的情况下领取,就不会有什么负面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补助金要求是在失业期间才可以的,一旦恢复上班以及社保的缴纳,相关的待遇就会停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是什么?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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