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如果不注销,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但目前基本不处罚。 一、人死了可以不注销户口吗 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双重户口注销后社保怎么办? 注销双重户口对于注销社保无关,只是注销户口,但是如果利用双重户口办理两个社会保险的,应该给予注销一个,并且退还所缴纳费用。已经享受待遇的,追回领取的待遇,涉嫌诈骗的,依法给予处罚,数额较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死亡时户口本注销了身份证还可以用吗 不能用了,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