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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的房产再次出售要交多少税?
释义
    法律分析: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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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