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其中含有10万元的专票发票,要交专票的增值税,不交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不交不开具发票的增值税。 2.普通发票与不开具发票收入的增值税附加税不交,需要交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需要交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的附加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