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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子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释义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六)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收养条件
    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年满30岁;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经济实力强;没有不被认定收养的疾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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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