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一致。 2、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 一、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能要求其赡养吗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 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内容: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三、养子女与生父母赡养纠纷该如何处理 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已经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了,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就应当没有赡养纠纷了。当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还有和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当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对养父母就产生了赡养义务,而养子女对生父母就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生父母不能找养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