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裁判的一般规则是1、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不当然成为实施家暴的证据。2、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与追索抚养费属不同法律关系。3、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4、债权人在作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后,不得再撤回。5、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一方,仍负防止损失扩大义务。6、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未竣工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原则。7、决算确认书中工程造价范围约定不明时,如何解释。竣工决算确认书中确认的工程造价是否包括外委分包项目,当事人理解有争议的,应依《合同法》规定进行解释。8、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的补偿款,不属于投资效益。9、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对外发包集体土地并非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