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出租物业共用部位吗 |
释义 | 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出租共用部位。共用部位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公司未经许可进行出租侵犯其他业主权益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恢复原状,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一、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费的收取费用还级别,级别不同,收费的标准不一样,主要是看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属于哪一级别。 二、使用权的房屋的维修问题 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予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物业使用中禁止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移装共用设备。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公共楼道私自装门谁管 公共楼道私自装门可以向物业反映投诉。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具有管理责任,对于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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