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购房上户口需要满足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或商业用房的市外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常住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户籍证明、入迁证明、房屋产权证等。办理流程是申请人需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此外,成都购房户口条件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面积、购买商业用房或非住宅用房、参与灾毁农房联建、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申请材料清单: 1. 《入户申请表》; 2. 产权人和入迁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与配偶有婚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如申请人与子女有亲属关系,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 入迁证明; 4.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5. 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按要求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将材料及申请表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 三、成都买房户口条件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记者备注: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购房上户口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证件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开发商在售楼时,需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 购房者需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项; 3. 购房者需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获取《不动产权证书》; 4. 购房者需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从原籍地迁至购房地; 5. 购房者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 6.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为购房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入社区或公安局; 7. 购房者缴纳相关户口迁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购房上户口流程和所需证件,购房者应仔细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 结语 成都购房户口条件有多种,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办理方式。申请人需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五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一条\t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四条\t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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