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离婚户口迁出应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并办理迁入手续。对于离婚后户口回迁,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并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作出的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到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 离异后,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 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夫妻离婚后对户口的迁移有两种方法,一是回原籍,一是自己独立出来成立新的户口。但不管是哪种处理方式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后,原婚姻登记机关会办理户口的转移手续。根据我国的户口制度,离婚后原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办理户口的迁回手续,并将其原户籍迁回至现居住地。具体的步骤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首先,您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证件材料,以便于向相关部门提供。 2. 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回手续:您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并说明回迁原因。 3.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您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迁回费用。 4. 等待审批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费用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批。一旦审批通过,您的户口迁回手续将得到办理。 5. 领取新身份证:审批通过后,您将获得一张新的身份证,成为现居住地的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办理户口迁回手续时,建议您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并办理迁入手续。对于离婚后户口回迁,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并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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