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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沈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员工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 ,是需要满足销户提取的条件,之后在 公积金 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 符合 公积金提取 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 退休 :离 退休证 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 身份证 ;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 丧失劳动能力 且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 及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死刑 、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 法院判决书 ;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 死亡证明 若其 继承人 、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 继承权 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 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一、沈阳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1、单位持申请转移相关要件到管理部单位登记柜台领取并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由管理部上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同意后,管理部通知单位领取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二份)、《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印鉴后到管理部办理账户转移变更登记及账务处理业务。2、沈阳住房公积金转移可以跨省操作。职工可以将外省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沈阳。办理程序为:职工转入单位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同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包含职工姓名及职位,单位名称及账号、转入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到原缴存的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系统外转出手续,并将职工的账户余额以电汇的方式转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款到账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到开户管理部为职工办理系统外转入手续,将职工原缴存余额转入职工账户。3、职工持外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可将沈阳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的转出1、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中心各管理部转入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办理程序(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2、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程序(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时,必须由新单位在所属管理部先办理开户,并取得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受托银行办理转移。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时应注意:“资金中心”填写转入管理部名称,“收款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全称,“收款账号”填写“转入单位编号—职工新编号”,“收款银行”填写“建85”。(3)银行接到“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办理信汇手续转出住房公积金,并开具“住房公积金转出清单”作为附件转北京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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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