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
释义 | 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和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有:突发性;普遍性;非常规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包括:人群健康和生命严重受损;造成心理伤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国家或地区形象受损及政治影响。 其中可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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