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保险公司不再以“写错病历”为拒赔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必须合法合理。保险法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和赔偿标准,病历是医疗事故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拒赔理由,需要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保险赔偿请求。”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应当充分发挥病历和医学鉴定的作用,加以依据和参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等活动,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记录应当体现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法、治疗效果等内容。”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知保险公司拒赔必须有正当理由,而病历是医疗事故赔偿中的重要证据,保险公司不得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 维权方法: 1.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拒赔理由书面通知并索要相关证据材料; 2.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援助,根据《保险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权; 3.向医疗机构索要病历、医学鉴定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无根据; 4.如保险公司仍拒不赔偿,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寻求司法救助。 总之,保险公司不得以无正当理由为由拒赔,消费者应保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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