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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调查过程中遇到难题:如何处理?
释义
    公告送达是一种处理找不到被告的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媒体上刊登公告,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明确原因和内容,对于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一、立案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结语
    立案找不到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公告送达,即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或媒体上刊登法律文书,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二是缺席判决,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时,法院可依法进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解释,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并说明送达要点、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法院应按期或继续开庭审理,对双方的请求、诉辩理由和已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并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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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