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未购买工伤保险工伤如何赔偿 |
释义 |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应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如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职工仍可按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未购买社保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可投诉、仲裁或诉讼。职工需保留合同、工资条、证明等证据,如单位不办理社保,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要求补办或新办社保。 法律分析 一、未购买工伤保险工伤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作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没有购买社保应该怎么办 没有购买社保应该首先是可以找到用人单位来协商,实在协商无果的话,可以投诉或者仲裁或者是诉讼。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结语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保行政部门可责令其参加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对于未参保的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补缴费用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对于未购买社保的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果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并缴纳费用,职工可凭借合同等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无合同,可保存工资条、证明等材料,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并要求补办或新办社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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