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区域划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等9个地级市; 粤东地区: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等4个地级市; 粤北地区:韶关、清远、梅州、河源等4个地级市; 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等4个地级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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