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且不能以保险条款外的原因为由拒绝理赔。若保险合同中没有针对该病症的免责条款,则不能以重病肌无力为拒赔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约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义务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公司不得以保险条款外的原因拒绝承保、不得以没有进行保险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4.若保险合同中没有对重病肌无力进行免责条款的约定,则不能以该病症为拒赔理由。 总结:保险公司不得以保险条款外的原因为由拒绝理赔,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若保险合同中没有对该病症进行免责条款的约定,则不能以重病肌无力为拒赔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