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什么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
释义 |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什么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的原则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被党纪处分会有什么后果: 1、受警告处分影响期为1年,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1年半,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按2003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1年。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本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无党内职务可撤而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2年。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其中,未开除公职的,其职务调整按政纪处分相关规定执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下同)党纪处分的,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确有必要时,上一级党委可以免去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在全国、省党代会代表和市党代会代表应当终止代表资格的,由所在选举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按程序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 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批准;是全国、省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 其中,需由市纪委办理党纪处分的市管干部和部分非市管干部,在报请市委审批党纪处分的同时,一并报请市委决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如其同时还担任区和基层党代会代表的,可一并予以终止。区和基层党代会代表,应该终止代表资格的,可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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