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如何保护公民的权利? |
释义 | 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1)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诉权等程序性权利。①明确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②明确受案范围。③明确可以口头起诉,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④强化受理程序约束。⑤明确起诉期限,更好地保障诉权。 (2)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3)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赔偿与补偿的权利。 一、行政诉讼立案有什么条件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二、驳回起诉了还能再起诉吗 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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