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诱发疾病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引发疾病医疗费由谁承担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如果您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有些地方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不能兼顾,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同时您有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根据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约定,主张保险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交强险医疗费由谁承担 1、不是理论上的全部赔偿,非医保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不赔,适用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医生应在医保范围用药。 2、“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临床诊疗的过程中,各项临床检查、治疗包括用药和使用医药材料,以及病房和病床等标准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因此,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只在医保范围内负责赔偿。 三、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因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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