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库防火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法律依据: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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